关于开展2013年度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现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及《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单位,并就我校2013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转发文件,了解申报具体要求。
2.按“控制总量,优化布局”的原则,除确属学校发展和战略规划的专业外,学校严格控制专业总数,原则上不再批准增设新专业。各单位如确需申请新增专业,原则上申报一个新增专业需撤销一个现有专业。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撤销专业及新增专业报告(学院盖章,1式1份)。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式1份)。
注:各类本科专业名称须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为准。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负责部门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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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7.3
| 相关学院论证、填写申报材料(包括撤销专业申请报告、新增专业申请报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 相关学院
| 请各学院于2013年7月3日前将申报相关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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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8
| 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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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11
| 专家组反馈论证意见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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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完善申报材料
| 相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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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7.15
| 学校审定,校内公示,网络上报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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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燕青、李豪杰;电子邮箱:jxyj@ynu.edu.cn;
联系电话:65033907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4.备案专业申请表.doc(大小:17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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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备案专业汇总表.doc(大小:3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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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doc(大小:60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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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申报的通知.docx(大小:1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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