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万象城网页版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云大教[2008]17号)要求,各学院需对学年的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总结。请各学院对本届毕业论文的开题情况、中期检查情况、答辩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毕业论文总结报告(见附件),并于2013年6月15日前将毕业论文工作总结报告加盖学院公章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13年5月30日
关于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总结报告的补充通知.doc(大小:2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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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报告.doc(大小:3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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