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科
关于举办我校第十届教师课堂教学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6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我校第十届教师课堂教学比赛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公共教学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课堂教学质量,引导广大教师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手段,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能力与水平,学校决定本学期举办万象城网页版第十届教师课堂教学比赛,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参赛,认真做好初赛和选拔推荐参加学校决赛等工作,为我校广大教师交流教学经验、展示教学风采搭建良好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1、我校在职在编教师,年龄不限。

2、历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中,未曾获学校一等奖者均可再次参加。

3、近三年无教学事故,且必须在近两年内担任过本科课程教学工作。

二、比赛程序

(一)学院初赛

1、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初赛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在比赛方式、评审方式、评审专家组成和奖励方式等方面大胆创新,以此为契机,努力营造重视课堂教学的整体氛围。

2、11月17日 —11月24日,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组织初赛报名。

3、11月25日 —12月15日,由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选聘专家组成评委会(不少于5人),组织开展初赛。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应积极发动和组织教师参赛。参赛教师根据所授课程及教材进行教学设计、撰写教案,并自主选择一学时的内容实施课堂教学。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自行组织初赛,具体形式自定。

4、请各学院于11月25日前将“初赛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明远楼204室),以便教务处及时跟踪了解各单位初赛开展情况。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的教师挂靠马克思主义学院参赛;民族研究院挂靠人文学院参赛;发展研究院、国际关系研究院挂靠公共管理学院参赛;工程技术研究院挂靠生态学与环境学院参赛,请相关学院代为通知和组织。

5、根据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初赛参赛教师人数,学校再行划定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决赛名额,各单位具体决赛名额数教务处将根据初赛情况另行通知。原则上,初赛人数少于5人的单位,不给决赛名额。

6、请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在12月18日下午5点前,将“决赛选手推荐表”(附件2)、决赛选手的教学材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15分钟左右的教学设计(教案)、教学课件及1000字以内的教学反思等)等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明远楼204室)。

(二)学校决赛

决赛时间初步定于12月23—31日进行,由教务处组织。届时将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委会,分文科和理科两个小组同时进行,为确保公平公正,评审过程专家组根据选手授课表现,同时综合考察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案)、教学课件及教学反思,实行集中评议、当场打分,并推荐出一等奖、二等奖选手。决赛的时间、地点教务处将另行通知。决赛时,由参赛教师围绕提交的教学设计和教学课件进行现场授课。每位参赛教师授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奖励办法

对比赛获奖教师和单位,由学校发文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给予一等奖获得者每人3000元奖金,二等奖获得者每人2000元奖金,优秀奖获得者每人1000元奖金的奖励。单位组织奖由专家组综合考虑各单位赛事组织及参赛人数、决赛获奖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个人奖根据决赛参赛人数设奖,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55%。组织奖按参赛单位总数的20%左右设奖。

四、其他

1、课堂教学比赛重点考察参赛教师是否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新要求设计教学方案,并按照规范的格式及要求撰写教案;是否准确把握所授课程和使用教材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并及时将相关学科专业的最新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是否按照既定教学目标和大学生认知规律,合理处理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科学选用教学策略、方法组织课堂教学;是否合理应用各类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有效调控课堂和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等。

2、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教学工作的激励机制,学校将课堂教学竞赛获奖情况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

3、请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将此次比赛作为重视课堂教学和教师专业发展、不断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提高我校广大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的契机,切实做好本次课堂教学比赛的相关工作。

4、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人:李豪杰,刘燕青;电话:65033907;地点:明远楼204室。

附件:

附件1:学院初赛情况统计表

附件2:万象城网页版第十届教师课堂教学比赛决赛选手推荐表

万象城网页版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2万象城网页版第十届教师课堂教学比赛决赛选手推荐表、.docx(大小:16KB)

附件1学院初赛情况统计表.docx(大小:1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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