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科
关于开展2015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03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单位,并就我校2015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了解专业申报的具体要求。

2.学校遵循“控制总量,优化布局”原则,严格控制专业总数,除确属学校发展战略计划内专业外,原则上不再增设新专业。各单位如确需增设新专业,原则上申报一个新增专业则须撤销一个现有专业。

3.根据《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单位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产业需求,在高年级灵活设置专业培养方向。专业方向的内涵应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确属该专业研究方向和服务面向的合理延伸。《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不得作为其他专业的专业方向。

4.申请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撤销专业,设置专业方向,请与新专业申报一同上报相关申请材料。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新增专业或撤销专业报告(学院盖章,1式2份)。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式2份)。

注:各类本科专业名称须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为准。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负责部门

7.8~7.13

相关学院论证、填写申报材料(包括新增专业申请报告、撤销专业申请报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相关学院

请各学院务必于2015年7月13日前将申报相关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文津楼107招生办公室。

7.14~7.17

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

教务处

7.18~7.22

专家组反馈论证意见

教务处

申报单位完善申报材料

相关学院

7.23~7.30

学校审定,校内公示,

网络上报

教务处

注:因时间紧、任务急,请有意向的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7月13日(周一)前按通知要求将专业申报相关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文津楼107招生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务处牟宗敏的netcase,未按时递交材料的将不再参与本年度的本科专业申报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牟宗敏、李豪杰;电子邮箱:jxyj@ynu.edu.cn

联系电话:0871-65033907.

万象城网页版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附件:

1.《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5)24号

2.《关于做好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附件1-5.rar(大小:175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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