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单位,并就我校2015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了解专业申报的具体要求。
2.学校遵循“控制总量,优化布局”原则,严格控制专业总数,除确属学校发展战略计划内专业外,原则上不再增设新专业。各单位如确需增设新专业,原则上申报一个新增专业则须撤销一个现有专业。
3.根据《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单位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产业需求,在高年级灵活设置专业培养方向。专业方向的内涵应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确属该专业研究方向和服务面向的合理延伸。《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不得作为其他专业的专业方向。
4.申请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撤销专业,设置专业方向,请与新专业申报一同上报相关申请材料。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新增专业或撤销专业报告(学院盖章,1式2份)。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式2份)。
注:各类本科专业名称须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为准。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负责部门
| 备 注
|
7.8~7.13
| 相关学院论证、填写申报材料(包括新增专业申请报告、撤销专业申请报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 相关学院
| 请各学院务必于2015年7月13日前将申报相关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文津楼107招生办公室。
|
7.14~7.17
| 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
| 教务处
|
|
7.18~7.22
| 专家组反馈论证意见
| 教务处
|
|
申报单位完善申报材料
| 相关学院
|
|
7.23~7.30
| 学校审定,校内公示,
网络上报
| 教务处
|
|
注:因时间紧、任务急,请有意向的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7月13日(周一)前按通知要求将专业申报相关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文津楼107招生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务处牟宗敏的netcase,未按时递交材料的将不再参与本年度的本科专业申报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牟宗敏、李豪杰;电子邮箱:jxyj@ynu.edu.cn;
联系电话:0871-65033907.
万象城网页版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附件:
1.《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5)24号
2.《关于做好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附件1-5.rar(大小:1752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