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现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单位,并就我校2014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转发文件,了解申报具体要求。
2.按“控制总量,优化布局”的原则,除确属学校发展和战略规划的专业外,学校严格控制专业总数,原则上不再批准增设新专业。各单位如确需申请新增专业,原则上申报一个新增专业需撤销一个现有专业。
3. 根据《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产业需求,在高年级灵活设置专业方向。专业方向的内涵应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确属该专业研究方向和服务面向的合理延伸。《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不得作为其他专业的专业方向。申请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撤销专业,设置专业方向,请与新专业申报一同上报相关申请材料。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撤销专业及新增专业报告(学院盖章,1式1份)。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式1份)。
注:各类本科专业名称须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为准。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负责部门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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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7
| 相关学院论证、填写申报材料(包括撤销专业申请报告、新增专业申请报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 相关学院
| 请各学院于2014年7月7日前将申报相关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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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11
| 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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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7.13
| 专家组反馈论证意见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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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完善申报材料
| 相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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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7.15
| 学校审定,校内公示,网络上报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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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牟宗敏、李豪杰;电子邮箱:jxyj@ynu.edu.cn;
联系电话:65033907
网址:/?p=shownews/393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附件:
1.《关于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4)25号》
2《关于做好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5.备案专业申请表.doc(大小:14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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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案专业汇总表.doc(大小:3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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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doc(大小:49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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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做好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大小:1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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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4〕25号.pdf(大小:113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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