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科
关于推荐第七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0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关于推荐第七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万象城网页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关于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和委员任期的有关规定,万象城网页版第六届教学指导委员会任期已满,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经研究,学校决定组建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推荐第七届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委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组成

1.教指委设委员三十人左右,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务处处长、副处长为当然委员;其中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秘书长一人。主任委员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兼任,秘书长由教务处处长或副处长兼任。委员人选原则上主要从有教师队伍的院级教学单位推荐产生,同时鼓励聘任“协同育人”行业企业一线担任管理与技术骨干的专家。

2.教指委成员由校长颁发聘书聘任,每届聘期四年。

二、聘任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对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有深入的研究,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管理经验,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2.对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指导工作富有热情和责任感,受聘后能积极参加教指委工作。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优先聘任教育部、教育厅及相关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5.原则上为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6.对于聘任的部分行业企业委员,应熟悉该领域的发展现状、改革趋势和人才需求,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行业背景并关心人才培养工作,对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指导工作富有热情和工作责任感,受聘后能积极参加教指委工作。

7.学院(教学部)领导原则上不担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三、主要职责

1.对学校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咨询和指导。

2.把握国内外有关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3.研究制订专业规范、教学质量标准、基础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加强教学质量评估研究。

4.指导教学计划、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5.承担有关教学研究课题、教学奖励的立项评审或推荐评审工作。

6.承担学校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和任务。

四、推荐办法

各学院(教学部)推荐的“教指委”委员不超过2人。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专家推荐工作,填写《万象城网页版第七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二),于10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65033907

联系邮箱:448471793@qq.com

附件:《万象城网页版第七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教务处

2013年10月8日

万象城网页版第七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大小:3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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