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34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教高〔2012〕143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整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研究院)认真学习教育部及教育厅有关本科专业整理相关文件精神(电子版请从教务处网站教学研究科下载,网址:/?p=topiclist/2)。
二、请各学院(研究院)按照教务处下发的《万象城网页版现设本科专业新旧对照表》,对专业代码、专业性质(基本专业;国家控制专业,代码后加“K”;特设专业,代码后加“T”)、专业类别、学位授予门类、专业拆分、专业所在系等信息进行核对、确认。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务必在《万象城网页版现设本科专业新旧对照表》上注明新专业所在系;
2.可授两种及以上学位门类的专业,请各学院依据我校该专业办学情况及培养目标,对相应专业的“授予学位”进行论证并确认其中一种;
3.根据办学情况,各单位如有需要撤销的专业,请予以另行报告说明。
三、其他
1.专业目录是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之一。它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反映培养人才业务规格和工作方向,是设置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授予学位,安排招生,指导毕业生就业,进行教育统计、信息处理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事关学校整体规划和发展大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核对,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请各学院(研究院)根据《万象城网页版现设本科专业新旧对照表》,提出具体整理意见,经院领导签字、学院(研究院)盖章,于11月9日(周五)前将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刘燕青、李豪杰
联系电话:5033907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大小:80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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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doc(大小:49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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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doc(大小:32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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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doc(大小:3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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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大小:19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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