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本科专业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2012年度我校暂不增设本科专业,待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出台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要求,开展专业调整及设置工作。本年度,各学院可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高校增设本科专业论证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教高〔2012〕70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方向设置工作的通知»(云教高〔2010〕48号)的要求,结合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在已有本科专业下增设专业方向。具体要求如下:
一、设置原则
(一)设置专业方向应符合国家特别是云南省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着重体现学校特色,并有相对稳定的人才需求量。
(二)设置专业方向应符合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要求,有利于提高本专业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与布局。
二、设置条件
(一)专业方向的设置要在加强现有专业方向建设的基础上进行,凡现有专业方向建设不力、教学质量欠佳的,原则上不得增设新专业方向。
(二)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调研和论证,并有人才需求调研与办学基本条件论证报告、专业方向建设规划与专业方向教学计划等申报材料。
(三)能配备该专业方向所必需的师资队伍且结构合理;具备该专业方向必需的教学设施,如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实习场所等办学软硬件基本条件。
三、设置要求
(一)不得以其他目录内专业名称或教育部已经批准的目录外专业名称作为专业方向名称;
(二)专业方向名称的内涵必须与专业名称内涵密切相关;
(三)专业方向的学科外延覆盖范畴不得超出专业的学科范畴;
(四)原则上每个专业设置专业方向不超过3个。
四、评议程序与材料要求
(一)校内评议程序。增设专业方向的程序是:(1)学院准备材料并组织同行专家论证;(2)向教务处提交相关材料;(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答辩审核;(4)教务处上报省教育厅。
(二)增设专业方向需提交的材料
1.设置专业方向申请报告(学院盖章,1式2份);
2.人才需求调研与办学基本条件论证报告(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本1式2份);
3.拟设专业方向建设规划与人才培养方案(含培养目标与课程计划等教学文件,提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本1式2份);
4.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提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本1式2份);
5.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与专业方向设置情况汇总表(附件3,1式2份)。
五、其他事宜
(一)申请增设专业方向的学院,请仔细阅读«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高校增设本科专业论证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教高〔2012〕70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方向设置工作的通知»(云教高〔2010〕48号),上述两个通知及需要填写的表格下载地址为/。
(二)各学院请于2012年7月10日(星期二)前提交材料,并将有关电子文件同时通过办公系统发送给教务处刘燕青老师。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刘燕青
联系电话:5033907
万象城网页版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附件3: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与专业方向设置情况汇总表.doc(大小:3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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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方向设置工作的通知.doc(大小:6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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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高校增设本科专业论证申报工作的通知.doc(大小:4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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